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四章 政治体制 · 第五节 区域组织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五节 区域组织 第九十八条 区域组织的职权和组成方法由法律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1990-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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