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