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