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二条 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