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对在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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