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十一章 退出 第六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十一章 退出 第六十一条 实行委任制的文职人员辞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