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九章 教育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九章 教育管理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文职人员身份属性和岗位职责,坚持统分结合、注重效能原则,坚持尊重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做好文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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