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三章 士兵的军衔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三章 士兵的军衔 第二十六条 士兵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与其军衔相符的军衔标志。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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