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管委会、驻区机构应当公布依法行使的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权力的清单及运行流程。发生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