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管委会应当与驻区机构、有关部门建立合作协调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