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三章 投资开放 第二十一条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三章 投资开放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自贸试验区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和风险防控体系,支持开展境外投资的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采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