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九章 营商环境 第四十九条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九章 营商环境 第四十九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