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六章 金融服务与财税管理

第四十六条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六章 金融服务与财税管理 第四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对照国际通行税收政策,研究推动油品全产业链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自贸试验区建立便捷的税务服务体系,推行网上办税和联合办税,提供在线纳税咨询、涉税事项办理情况查询等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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