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贸易便利

第二十五条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贸易便利 第二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推进口岸开放,拓展口岸功能,建设智慧口岸。
鼓励发展直接或者间接依托口岸的经济业态,完善口岸配套服务和提升便利水平,促进铁海联运、江海联运发展,强化与周边地区间的有机衔接,增强口岸辐射带动作用。
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等口岸。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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