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贸易便利
第二十条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贸易便利 第二十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完善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缩减口岸整体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环节的合规成本。
自贸试验区应当优化海关监管方式,完善进出境安全准入管理,强化对国家禁止和限制入境货物、物品的监管。
自贸试验区应当优化海关监管方式,完善进出境安全准入管理,强化对国家禁止和限制入境货物、物品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