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三章 投资促进 第十五条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三章 投资促进 第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缩减企业开办时限,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行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登记自主申报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制度,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