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营商环境

第四十三条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营商环境 第四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建立诉讼、仲裁、调解相互衔接的一站式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灵活、高效处理纠纷。
支持自贸试验区司法机关建立专业化审判机制,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支持自贸试验区仲裁机构借鉴国际商事仲裁惯例,建立适应自贸试验区特点的仲裁规则,提高商事仲裁的国际化程度。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借鉴国际先进规则,及时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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