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第二十一条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第二十一条 中药保护品种在保护期内向国外申请注册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