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四十三条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四十三条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电子废弃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