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六条 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六条 各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当地特点,划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