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 第三十九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 第三十九条 乳制品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所销售乳制品的质量。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应当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10-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