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十条 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十条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置疑难事项专门办理窗口,受理、转办疑难复杂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反馈办理情况。对情况较为复杂、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疑难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疑难问题解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