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三十七条 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