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 第二十条 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 第二十条 鼓励公民无偿献血,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