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开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