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管理条例 第五章 提前支取、挂失、查询和过户 第三十条 储蓄管理条例 第五章 提前支取、挂失、查询和过户 第三十条 存单、存折分为记名式和不记名式。记名式的存单、存折可以挂失,不记名式的存单、存折不能挂失。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