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管理条例 第五章 提前支取、挂失、查询和过户 第二十九条 储蓄管理条例 第五章 提前支取、挂失、查询和过户 第二十九条 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