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二章 人口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法 第十三条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二章 人口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法 第十三条 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