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第五章 数据发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一条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第五章 数据发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一条 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决定发布。地方污染源普查公报,经上一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发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