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第三章 使用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第三章 使用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 需要收取费用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设施的功能、特点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3-06-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