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章 行政处理决定 · 第二节 行政处理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章 行政处理决定 第二节 行政处理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
(五)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六)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适当。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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