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听证程序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