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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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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部门规章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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