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执行 · 第三节 行政拘留的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执行 第三节 行政拘留的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符合条件的,由担保人出具保证书,并到公安机关将被担保人领回。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