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二百五十五条 外国人在被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期间死亡的,有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同时报告公安部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