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章 调查取证 ·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八十五条 检查场所或者物品时,应当注意避免对物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坏。检查场所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