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第二章 适用对象和时限 第七条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第二章 适用对象和时限 第七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未穿着制式服装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4-07-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