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五十二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五十二条 公路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公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3-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