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民合用机场使用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

第九条

关于军民合用机场使用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 第九条 凡需新辟军民合用机场,按国办发(1985)49号文件规定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5-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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