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民合用机场使用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

第六条

关于军民合用机场使用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 第六条 机场使用和管理细则,由产权单位牵头,与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各方均应严格遵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5-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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