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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