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