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成员出资总额;(四)业务范围;(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