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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农田水利条例
第六章 保障与扶持
第四十条
农田水利条例 第六章 保障与扶持 第四十条 对农田水利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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