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创新生态
第五十二条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创新生态 第五十二条 支持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发展,鼓励各类资本和投资机构开展创业投资,培育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引导商业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创业投资。
创新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管理制度,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资本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创新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管理制度,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资本的进入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