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六章 国际开放合作 第六十七条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六章 国际开放合作 第六十七条 支持中关村论坛发挥全球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国家级平台作用,共议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共商创新规则和科技治理,共享创新思想和发展理念,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和成果展示、发布、交易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