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第三章 专利促进 第三十二条 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第三章 专利促进 第三十二条 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经依法认定登记的,当事人享受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交易的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5-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