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第三章 专利促进 第四十三条 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第三章 专利促进 第四十三条 本市鼓励发展专利服务业,支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专利中介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专利中介服务市场,完善专利中介服务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5-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