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药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北京市中医药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本市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营造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