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城乡融合

第十三条

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城乡融合 第十三条 本市完善城乡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稳步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探索通过给予缴费补贴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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