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第三章 产业发展 第十九条 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第三章 产业发展 第十九条 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等部门应当加强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建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推广高效集约、种养结合、智能管控的种植养殖工艺和模式,推广适合设施农业、林果作业、丘陵山地的智能农机装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